一制度保证
1、将钢护栏施工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。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。严格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管理。
2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,强化工人安全意识。
3、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,对违反安全规范的操作进行为处罚、教育。
4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。
二、施工安全措施
1、钢护栏材料进场后,不允许堆放在影响道路通行的路面。应集中放置,并安排专人进行安保工作。波形梁装卸时应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,吊物及吊臂下不允许有人员停留。材料堆叠高度要适中,稳固,防止垮塌伤人。
2、钢护栏相关材料由放置点运往施工地点时,严禁在车辆货厢内同时运送施工人员。同时施工车辆应在后挡板处放置施工车辆,随时停车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3、施工车辆装卸材料时,应在车辆前后方各50m及外侧放置锥形反光筒,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。
4、护栏立柱施工时,应在打桩机前后50m安全警示标志,外侧放置锥形反光筒,并及时随施工进度前移,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。
5、打桩机应定期进行检修,保养,及时检查高压油管等是否有破损。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,辅助人员应保护一定的安全距离。
6、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、反光服、手套进行施工作业。施工时只允许占用靠近护栏的一个车道,不得随意横跨道路。前后50m安全警示标志,外侧放置锥形反光筒。
7、施工人员于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之间往返不得乘坐于小货车后厢、施工机械等,应由专用的小型客车(面包车)专门运送,并不得超载、超速行驶。
8、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及发电机等要按照项目用电安全规程进行操作,配备专职电工。发电机、配电箱要有防雨功能,有锁止装置、防漏电保护、短路保护等电器电路,有接地保护。每天下班后检查用电线路是否有漏电、破损等安全隐患。
9、施工中用到的氧气、乙炔气割设备,氧气瓶与乙炔瓶要保持5m以上距离,并防止曝晒,使用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。且须由专业人员操作,无关人员严禁动用。
10、施工中使用的小型电动工具要完好无损,不得带病作业。手动角磨机、切割机等类似机具应具有保护罩,操作人员要佩戴防溅眼镜。手持工具要使用三线制接线、三线接地插座,带接地保护。
11、波形梁安装后对于不能及时上紧螺丝的要进行点焊,防止被盗。当日施工结束后,要及时将未用尽的材料集中看管或运回。